视频含有联系方式,二维码,价格,促销,等强营销元素,内容不过审。电商广告视频为啥不能有营销性质?比如出现价格等。
1)不得涉及虚假、夸张、误导用户的用户评论(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、任何内容、任何渠道的虚假评论截图;微信、QQ、短信、通知记录截图)、限时抢购活动(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活动开始倒计时、活动进行总倒计时、限量抢购、秒杀活动、预付定金等促销活动)、销量、评分等(包括但不限于自制或其他任何渠道、任何形式、任何内容的销量截图、组件;商品或店铺评分等内容)、网信、网安等在线认证图标 ;
2)商品详情页不得出现除咨询组件以外的联系方式,如:个人手机号、微信号、QQ、加群等 ;
3)价格描述应真实可靠,不得出现任何价格欺诈、虚假描述 ;
4)关于价格,仅可出现"售价"或其同义描述,如“卖价、售价”等;不得出现任何"原价"或其同义描述,如“原价、券前价、吊牌价、扫码价、厂商指导价、专柜价、正品零售价、原售价、批发价、现价、划线价、折扣价、券后价、优惠价、特价、一口价、促销价、新品折、成交价、极品价、最低价"等 ;
在对于强营销元素问题上把控的严格一些还是能规避很多问题的,头条平台对于广告法律的规定还是要遵守的。如果放任这些营销元素上视频,会出现大量消费者投诉,数量大的情况下可能会归类为诈骗。作为平台方有义务把控商家,我是这么理解的,不知道对不对呢!
以前鲁班拒审都会标注不过的原因和内容,现在直接给一个不过审的理由。比如;涉及夸大,部分有经验的运营也找不出来不过审的原因。
如果问题比较细,需要不断的提审和咨询。目前的审核建议中包含了【审核内容】、【拒绝内容】、【审核类型】、【审核建议】、【操作】五个维度的审核建议,要综合来做排查和修改。
1)【审核内容】中需注意区分创意和视频,若为程序化创意,需注意是否单条素材未通过审核;【审核类型】中需注意区分广告审核和内容/电商审核;【审核建议】则需注意披露的具体描述信息;点击【去修改】后修改素材内容或标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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